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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职责

时间:2023-12-15                字体大小:【   中  小 】

  行政审批局包含市场主体、项目投资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工程报建、食品经营许可、园区、项目推进等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起草行政审批服务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依据省、市、县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3、负责规范开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提升服务;跟踪督办重大审批服务事项,协调解决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指导协调开发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提出政务服务改革意见和建议,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衔接、信息推送、联系配合工作;研究制定审管分离、审管联动、协调配合等工作机制。

  6、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制定本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有关事项的清单和目录,并进行动态管理。

  7、负责对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联系本级相关部门,负责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8、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开工前的征地协调、土地出让、场地平整等“七通一平”事宜;同时负责开发区园区管理等相关工作。

  9、负责对接开发区范围内涉及古绛镇、安峪镇、陈村镇、卫庄镇、么里镇的项目推进等相关工作。

  10、协调其他需要本部门承担的职能。

  11、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