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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职责

时间:2023-12-15                字体大小:【   中  小 】

  人力资源部包含党建、宣传、人力资源、考核、双招双引、团工委、妇联等工作职能。主要职责是:

  1、制定全区党建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开发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活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

  3、组织开展全区党内主题教育活动。

  4、负责开发区党务信息、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建设等工作,完成党组织和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

  5、负责制定组织人事工作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开发区工作人员的编制管理、人员聘任、人事调动、人事档案管理、退休办理等工作。

  7、负责开发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配、工资发放调整、“三险一金”测算及缴纳工作。

  8、负责开发区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申报、评审等工作。

  9、负责职业介绍服务、人才交流服务管理、就业再就业劳动技能培训等工作。

  10、负责开发区党建考核。

  11、完成对开发区各部门及人员考核。

  12、负责制定全区招商引资政策和措施,分解下达全区招商引资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推介、宣传、策划、组织;负责聘请开发区招商顾问、招商专员;编制招商引资优质项目库;负责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省市招商部门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负责各专班招商引资项目线索的收集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调研、统计和考核工作;牵头完成“三个一批”相关工作,负责“签约一批”具体工作;负责山西省13710招商引资平台系统项目、数据报送工作。

  13、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人才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对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按照上级有关深化省校合作政策指示精神,认真研究深化合作政策、积极探索区校、校企合作新模式、新机制。

  14、协调其他需要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能。

  15、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