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发布日期:2022-03-17 11:10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建立和完善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统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一)健全记录制度。建立绛县统计局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二)规范文字记录。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规范统计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统计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三)规范音像记录管理。根据统计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建立健全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
(四)严格记录归档管理和监督。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对全过程记录文字和音像资料的归档、保存和使用,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建立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实现记录信息可实时调阅,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规范、合法、高效。
(五)发挥执法记录作用。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