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绛县县委办公室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绛县乡镇权责清单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绛办发〔2022〕47号
发布日期:2022-08-12 11:13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厘清县乡职责关系,巩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推动解决问题,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运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编办、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2022年版)的通
知〉的通知》(运编办发〔2022〕124号)精神,结合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安排,现将《绛县乡镇权责清单目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严格依据清单履职尽责,不得在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的职权事项,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我县权责清单管理有关要求,明确各项职权相应承担的责任,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二、切实厘清县乡职责关系。贯彻落实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行政事务下放到乡镇,对于确需县乡两级共同配合完成 的重点工作,要明晰各自职责和主体责任、配合责任,避免以属地管理为由把责任推给乡镇,推动基层减负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三、全面促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将落实乡镇权责清单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清单同步推进,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同步推进,将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与规范权力运行同步推进,确保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中共绛县县委办公室
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