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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2-11-25           作者:jxjjkfq      字体大小:【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令(第四十八)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等相关规定,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山西欣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绛县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规划环评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

  绛县经济开发区总体结构为“一区四园”,一区即经济开发区,四园即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园(古绛镇)、新材料产业园(安峪镇)、大健康产业园(卫庄镇、陈村镇)和军工装备制造产业园(磨里镇),规划面积为14.98平方公里:

  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园(古绛镇):规划面积2.4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010乡道(含),南至西赵村北界北400米,西至007乡道西1575米,北至X846县道北1808米。

  新材料产业园(安峪镇):规划面积4.5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呼北线公路(G241)东1102米,南至孙王村南界,西至031乡道(含),北至Y028乡道(含)

  大健康产业园(卫庄镇、陈村镇):规划面积7.4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山西泰鑫源铸业有限公司东76米,南至山西冲压厂南侧南190米,西至纵二路新能源充电站西侧西260米,北至华晋冶金铸造厂北侧。

  军工装备制造产业园(磨里镇):规划面积0.5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红山机械厂东侧,南至红山机械厂南侧,西至039乡道东310米,北至呼北线公路(G241)南365米。

  2、规划年限

  规划时限为2021—2035年。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3、发展定位

  产业规划依托开发区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通过产业特色化、集群化发展,建设开发区现代新型产业经济体系,构建“3+2”产业体系。“3”即“先进装备制造、化工(医药)和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2”即“发展以大健康和节能环保附属产业”。

  (1)智能装备制造定位

  以现有项目为基础,在铸造产业的基础上继续将向下游延伸,扩大产业链,通过整合现有中小项目、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技术水平,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打造智慧装备制造基地,提高产品附加值。

  (2)新材料产业定位

  依托开发区现有产业、运城市资源和区位优势,打造先进金属材料、新型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前沿新型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等为产业链条,满足开发区及市场需求。

  (3)化工医药产业定位

  以化学原料药、生物制剂、中医药、新兴医药产品等为重点,形成医药产业优势突出,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品种门类齐全,抗生素药、中成药特色明显的产业体系。

  (4)大健康产业定位

  以食品加工为主的保健品产业。

  (5)节能环保产业定位

  综合利用资源,按照新型工业化和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要求,在“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封闭式流程,实现产业区、企业之间原料、中间产品、副产品和废弃物的互供共享。推进绿色发展,培育新型节能环保产业。强化资源的循环利用,发展资源化、无害化、绿色循环型环保产业,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发展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等。

  4、规划产业布局及空间结构

  布局思路以产业定位为指导,立足产业上下游衔接和企业间协作以及现状企业分布情况,以产业链条延伸为主线,按照同类产业组团布局、协作企业相邻布局的原则进行布局。

  规划开发区产业空间结构为:一区四园。

  “一区”,即绛县经济开发区。

  “四园”即四个产业园区,分别为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大健康产业园、军工装备制造产业园。

  (1)先进装备制造业

  做强做大先进装备制造业集群,以亚新科、中设华晋、红山机械厂、华晋新材料等企业为龙头,以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园和军工装备制造产业园为承载,通过技术创新强化现有产业基础,依托中信强基智造产业园优化整合供应链实现横向配套,通过产业链的补链、强链、延链,实现零部件总成、设备组装的纵深发展。

  (2)新材料产业

  以中科晶电等企业为依托,逐步向新材料片区发展,以现有研发基地为支撑,从多晶、单晶上下游产品延伸开发,形成产业链条较为完善的新材料产业基地。结合县域周边资源、产业发展条件,推动新型半导体材料产业、微电子晶片、耐磨材料、爆炸性复合材料、锂电池负极材料等产业的完善和延伸,努力在开发区发展先进金属材料、新型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前沿新型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等产业链条,满足开发区及市场需求。

  (3)化工(医药)和大健康产业

  重点发展化工(医药)产业和大健康产业,生产化学原料药、生物制剂、中医药、新型医药产品、食品加工等为重点,抗生素、中成药等产品特色明显的生物医药产业体系,瞄准医药前沿,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如医药中间体、医药原料、中药提纯、中药制剂等。在中焱恒生物、丕康药业、弘瑞药业、浩之大生物科技基础上,提高生物医药中间体、化学原料药供给能力和主导原料药深加工水平,发展专利仿制药和新药创制,加快新型生物药研制,做强经典中成药及功能食品、中药日化等高附加值产品,发展壮大医药化工和大健康产业集群,打造国内领先医药化工和大健康产业研发、创新、服务基地。

  (4)节能环保产业

  按照新型工业化和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要求,在“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封闭式流程中,实现产业区、企业之间的原料、中间产品、副产品和废弃物的互供共享,以大势行锌业、恒晖环保、建鼎新型建材等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为主导,打造全省重要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推动新型建材资源综合利用、高炉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废水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的落地,着力打造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二、规划协调性分析结论

  (1)开发区选址总体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开发区规划布局为“一区四园”,开发区选址与《山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绛县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5年)》、《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2020年)》、《绛县生态功能区划》、《山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绛县国土空间规划、《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基本协调。

  根据《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开发区范围涉及陈村镇、古绛镇、安峪镇、卫庄镇、磨里镇,其中陈村镇、古绛镇、安峪镇是《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重点开发的城镇”,根据叠图分析,共有5.05平方公里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面积占比为33.7%。山西绛县经济开发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规划布局,开发区企业布局呈小片集聚、点状开发,具有一定的开发强度。目前绛县开发区军工装备制造产业园已不再布局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项目,开发区内企业已逐步完成转型和改造,现有煤化工企业原址保留,不再新增产能,并通过升级改造、优化布局,采取整合、改造、转型、搬迁等措施,加强资源合理循环和梯级利用。绛县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园(古绛镇)、新材料产业园(安峪镇)、大健康产业园(陈村镇),按照新的产业布局智慧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医药化工和大健康、节能环保等产业。

  开发区规划选址基本符合相关上位规划的要求,开发区选址相对合理。

  (2)开发产业定位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发展要求

  开发区规划发展定位及产业定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山西省“十四五”新材料规划》、《山西省“十四五”新装备规划》、《山西省“十四五”新产品规划》、《山西省“十四五”新技术规划》、《山西省“十四五”未来产业规划》、《山西省“十四五”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等上层规划相协调。开发区发展充分发挥传统产业优势、经济规模优势,进一步整合产业、优化经济结构,为资源型经济延伸发展提供支撑,从上层规划、绛县经济结构方面来看,开发区产业定位基本合理。

  (3)开发区环境保护符合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规划的环保设施和措施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政策要求。

  三、区域环境与资源承载力结论

  (1)实施污染物倍量削减后区域大气环境能够承载开发区的发展

  目前开发区区域颗粒物现状浓度超标,已无环境容量,新增项目能够在区域范围有相应排放量的削减来源,削减来源不少于1:2比例,且经预测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容量。

  涑水河和里册峪河开发区段均处于断流状态。

  (3)水资源能够保障开发区用水需求

  开发区用水需求未超出供水水源供水能力,可以承载开发区用水需求。

  (4)土地资源满足开发区项目开发利用

  开发区选址、功能布局与周边自然、社会以及环境特征的适宜度好,即开发区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自然地理特征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开发区内部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正在完善中,所在区域有一定的工业基础,开发区工业用地整体的适宜度较好。

  四、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的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

  开发区规划项目中,SO2、NO2、硫酸、硫化氢、氨、氯化氢、二甲苯和TVOC小时平均贡献值均达标,SO2、NO2、PM10、PM2.5、TSP、氯化氢、硫酸日均贡献值均达标。SO2、NO2、PM10、PM2.5、TSP年均贡献值达标。SO2、NO2叠加保证率下日均值达标,叠加年均值达标,TSP叠加日均值达标,硫酸、氯化氢、硫化氢、氨、二甲苯和TVOC叠加小时值均达标。PM10、PM2.5预测范围内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k≤-20%。

  经预测,开发区新增污染源评价范围涉及一类区,其SO2、NO2、PM10和PM2.5年平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79%、0.62%、0.37%和0.49%,均小于10%。

  综上,规划的实施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结论可行。

  (2)地表水环境影响

  评价建议将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调整为GB3838-2002Ⅴ类标准。出水水质调整后,近期规划实施后COD和NH3-N的削减量分别为14.93t/a和1.09t/a;此外考虑将县域内城镇人口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后处置,绛县县域建制镇镇区为卫庄镇(包括卫庄村、韩庄村)、么里镇(包括么里村、5409厂生活区)、横水镇(包括横北村、横东村、横南村、坡底村、柳泉村、南横水村、西么里村)、陈村镇(包括陈村)、安峪镇(包括安峪村、孙王村、冯村、长杆村、541电厂生活区)、大交镇(包括大交村、大郡村)和南樊镇(西堡村、柴堡村、中堡村),现状除卫庄镇镇区外,其余各镇区污水收集及处理率较低,部分建设了污水收集干管,但居民接户管及上游支管建设量少,未纳入污水管网。经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改造后,可削减区域内污染物COD2186.3t,氨氮255.96t,总磷27.19t,改善了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对涑水河和里册峪河的自身调节净化和保持生态平衡的能力不会产生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

  在正常状况下,拟入区企业不会影响地下水水质。在非正常状况下,评价预测了在污水处理厂调节池泄漏情景下,对第四系松散孔隙潜水含水层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从预测结果看,调节池非正常状况下污染物进入含水层中,但是由于含水层流速慢、含水层深度大,污染物扩散较弱,在调节池下聚集,并不断向下游运移。挥发酚在100d、1000d和10950d在地下水流向上最大影响距离分别为2.5m、3.0m和3.0m,影响范围均控制在开发区内,未出现超标。石油类在100d、1000d和10950d在地下水流向上最大影响距离分别为2.0m、2.5m和2.5m,影响范围均控制在开发区内,未出现超标。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调节池距离下游分散式饮用水井的最近距离为439m,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影响范围之外,不会对其产生影响。因此,非正常状况发生后,在设定的检漏周期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对污染源防渗进行修复,截断污染源,并设置有效的地下水监控措施,能使此状况下对周边地下水的影响降至最小,污染物对周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拟入区企业涉水的生产厂房、生产装置区、原料产品罐区、仓库及其它辅助生产装置等各储槽、地下管道、污水池和生产污水沟的底板和壁板以及地面等进行防渗处理,防渗性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重点污染防治区的要求,发生泄漏后超标影响范围在开发区边界范围内,边界外均可达标。

  (4)声环境影响

  规划开发区工业用地及沿区边界设置宽度不低于30米的防护绿地,主、次干路单侧设置宽度不低于20米的防护绿地,采取绿化隔离和环评要求的降噪措施后,核心产业边界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通过的噪声衰减,最大程度的降低对周边村庄的声环境影响,工业及交通噪声对规划居民生活区、商业金融服务区划以及开发区边界外的影响可衰减到可接受范围内。

  (5)生态环境影响

  经分析,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现状以农林用地为优势景观类型,而开发区规划以城镇生态系统为主,现有农林用地大部分转化为工业、绿地等不同用地。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改变了开发区内的生态系统组成,使得系统内部的能流物流方式将发生根本性转变,原本具有生态意义上的生产者和分解者的农田生态系统,转变为需要从外部输入大量能流物流以维持自身稳定的工业生态系统。开发区规划实施前后生态系统的转变,造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净损失量占规划区目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总量的47.23%,这主要是由于耕地、林地、草地生态服务功能的损失引起的。

  综上所述,开发区的开发建设会改变其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方式与生态系统组成,建设过程中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规划范围内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施工期采取有效的生态防护措施,运营期采取有效的生态恢复措施,加强地下水资源开采的有效管理,强化中水在开发区及周边生态建设中的作用,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是可以接受的。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开发区产业结构要立足清洁化、循环型的要求,通过完善循环经济链条,拓展延伸下游产业链条向高精尖方向发展,控制铸造、现代煤化工、涂装工业生产规模,对现有铸造工业进行升级改造,着力发展装备制造等下游产业,提高资源能源利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强度。

  从布局方面,应合理调整工业布局。重点大气污染源应远离居民点,尽量布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同时,规划建设项目须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风险防护距离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开发区应积极引进能够与现有产业形成循环经济与综合利用关系的项目,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按生态工业园区要求布置开发区产业。严格筛选入区企业类型,以能耗低、污染小、效益高企业为重点引进对象。对企业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进行有效监管,实行清洁生产。

  (2)调整能源结构

  合理配置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开发区内工业炉窑和锅炉应使用天然气、电力。

  (3)实施区域集中供热

  加快开发区内供热管线及周边村镇的供热管线建设,实现开发区及周边村庄集中供热。

  (4)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控制排污

  1)铸造、涂装等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企业应配套建设高效除尘、脱硫和脱硝的措施。

  2)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污染治理。

  ①强化开发区统一管理。树立行业标杆,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引导区内企业整体升级。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企业VOCs源谱,识别特征污染物,载明企业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建设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企业违法处罚等环保信息。鼓励开展监测、排查、环保设施建设运营等一体化服务。建立开发区VOCs排放清单。

  ②鼓励建设集中涂装中心,配备高效废气治理设施,代替分散的涂装工序。

  ③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底漆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中涂、色漆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或水性涂料。

  ④整车制造推广使用“三涂一烘”、“两涂一烘”或免中涂等紧凑型工艺、静电喷涂技术、自动化喷涂设备。零配件企业鼓励采用粉末静电喷涂技术。

  ⑤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VOCs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

  ⑥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宜采用燃烧方式单独处理,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

  ⑦选取有组织排放集中、条件具备的重点监控企业作为试点,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排放量大、排放点位分散的企业,厂界安装VOCs环境监测设施。

  3)严格落实工业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对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密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运输;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生产现场和料场路面应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

  4)加强对现有入区项目污染物治理能力的提升和改造,按国家和地方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5)紧抓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开发区资源能源消耗大、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管理,严格要求入区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和排污水平;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监控,掌握环境质量信息,最大程度降低开发区污染集中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的影响。

  6)对落户企业进行“三同时”监督。对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企业安装废气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对治理设施进行有效监控。对企业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进行有效监管,实行清洁生产。入区企业推行IS09000质量体系和IS014000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自我社会形象和管理水平。

  (5)开展联防联控,合理分配容量

  建议将卫庄镇、么里镇、陈村镇及周边作为污染物控制区,控制区内应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燃烧器应采用低氮燃烧器。提升区内企业监测监控能力,加快推进环境空气质量VOCs监测工作,在卫庄组团建设自动环境空气监测站,监测项目应包括PM10、PM2.5、SO2、NO2、CO、O3和VOCs。

  (6)控制环境风险,建立应急能力

  强化项目环境风险的控制和监控,制订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并严格执行,有效保护开发区及周围环境免受工业突发事故风险的影响,落实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护距离要求。

  (7)加强道路扬尘控制,减少尘源

  加强交通干线的路面防护和两侧绿化隔离,改善路面条件和清洁卫生。在工业用地周边加大绿化隔离带的建设;要求绿化隔离带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宽度,特别是工业用地与敏感目标和居住生活区之间的绿化隔离带,发挥林带的生态防护功能。

  (8)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现有公路、铁路物流基地,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建设,加快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提高开发区项目的准入标准,严格控制高耗水、重污染企业的进入。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中水回用率应满足《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的要求。

  (2)强化入区企业和开发区层面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管网建设,加大各类废水的收集率,为节约水资源,实现水的处理和回用提供条件,做到分质利用。规划入区企业产生的含污染废水收集率达100%,处理率达100%。入区企业内部及开发区排水体制均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企业内部分别设置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分别收集各类污废水,尽可能实现企业内部分质回用。

  (3)开发区应做好分质供水、优水优用、一水多用以及水资源的梯级利用工作,切实做到中水用于生产。应尽快完成开发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将规划区域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企业废水污染源整治

  ①废水收集和排放体系

  入区企业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确保各类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生产废液按照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不得混入废水稀释排入污水管网;严禁将高浓度废水稀释排放。排污口按要求设置环保图形标志,按行业要求安装流量计、COD和氨氮在线监测仪,并预留采样监测位点。

  ②废水预处理

  为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应严格控制各企业接管废水须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企业废水预处理应针对自身废水特点,遵循分质处理的原则,采用经济可行的处理方案,确保接管废水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对含有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根据污水处理厂的工艺特点,研究接管的可行性并确定合理的接管标准,从严控制。

  ③工业企业水环境专项整治

  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进行治理,对到期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关闭。

  ④设置事故池

  入区企业内部应设置合理规模的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水不外排。

  (5)开发区应按设计规范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池(建议容积不小于30000m3),雨水和污水排放口应设置可关闭的闸门。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用于COD和氨氮的监测,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6)开发区应加大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投资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厂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体标准。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按照功能区规划安排项目,合理规划功能区布局;

  (2)加强交通噪声管理;

  (3)加强企业厂界噪声达标管理。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

  开发区可通过调整工业结构,废金属、废塑料等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积极拓展和延伸废物综合利用的产业链,实现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和处置的控制。

  (2)危险废物

  ①加强源头控制

  由于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较大,所以降低其危害性的最好措施就是控制危险废物的产生,实施源头控制。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主要行业的工艺流程进行严格监督管理,通过改善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优化产业结构等方式减少危险废物的产量。对危险废物的控制由末端控制逐渐转为源头控制,并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处理,避免工业危险废物和医药废物混入一般生活垃圾中。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规范化整治,大力削减危险废物产生量,实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防止危险废物随意倾倒和非法转移。

  ②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要求

  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或者搬迁的,应当事先对原址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的程度进行监测和评估,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原址土壤或者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当进行环境修复。

  新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应当与机关、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

  ③危险废物、医药废物、电子废物处置要求

  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整治,大力削减危险废物产生量,实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防止危险废物随意倾倒和非法转移。建立医药废物收贮网络,区内所有医疗设施产生的医药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处置单位处理,医药废物暂存场所必须符合要求。从源头控制电子废物污染,推进电子行业绿色生产。加强环境监管,开发区内企业产生的电子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处置。

  严格遵守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的档案,按年度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申报登记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在发生改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报。

  (3)生活垃圾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区内企业、商业设施、居住区等应当按照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环境卫生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新建、扩建垃圾转运站,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禁止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和公共厕所,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办理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

  (1)建设开发区内部绿地;

  (2)建设开发区外围生态隔离带;

  (3)生态防护与恢复;

  (4)加强开发区生态管理。

  6、环境风险减缓措施

  (1)开发区应编制应急预案,并构建资源共享、机构联动的区域应急机制,并组织评审和实施。在区内企业、居住区及其他公共场所积极开展环境风险事故相关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企业员工及相关居民开展环境风险应急知识的培训并定期开展风险应急的演练,及早发现问题,提出改善措施。

  (2)在具体的项目设计、实施中尽量降低储运规模,降低风险物质储罐的分布密度,同时应加强各单体罐及各罐区的安全保护措施,避免造成连锁反应。

  (3)应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通过构建产品链和废物链,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4)完善园区水环境风险多级防范措施,评价要求各企业完善相应的事故池,开发区加快进度配套建设事故池及污水处理厂。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总体结论要点

  《绛县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在定位、空间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符合国家及山西省、运城市、绛县对开发区及所处区域的总体要求,与山西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绛县总体规划等相关上位规划相协调。评价认为,区域资源环境能够承载规划的实施,在认真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措施后,绛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规划总体具有环境可行性。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要求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内容。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区周边的居民和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是否支持规划的实施;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规划环评提出的减缓措施的建议、意见;

  (4)公众对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委托单位: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李新军

  电话:18003599295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西欣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电话、传真:0351-3961932

  通信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旱西门街5号中保大厦302室

  邮编:030002

  邮箱:sxxghhb@163.com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绛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