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政办发〔20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完善县乡村三级医保公共管理服务体系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完善县乡村三级医保公共管理服务体系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