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3-12-28
作者:jxjjk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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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9-6568639
通讯地址:绛县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政务大厅一楼
邮 编:043605
序号 |
审批文件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绛县开发区路银粉体材料有限公司新工艺年加工4万吨胶粒综合利用技术改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绛县开发区路银粉体材料有限公司 |
山西省运城市绛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20号 |
山西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绛开行审函〔202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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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 |
附件列表:绛开行审函〔2023〕3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