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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3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时间:2024-03-14           作者:jxjjkfq      字体大小:【   中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359-6568639  通讯地址:绛县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

  邮    编:043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报告编制

单    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1

山西誉福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万立方米工程模板项目

山西誉福木业有限公司

运城市绛县陈村镇涑源北路双创孵化基地园区5号厂房

山西晋瑞清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租用中泰众创(山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双创孵化基地-中泰科创城园区现有一座5号厂房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2482m2,内设新型工程模板生产线共2条、辅助生产区及环保配套设施等。

建设规模:年加工2万立方米工程模板

项目总投资金额:3000万元,环保投资53.7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覆塑贴面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锯板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标准,企业如承诺更严标准,按照企业承诺标准执行。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双创孵化基地园区内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安装减震垫,隔声等措施,确保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锯板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木制加工企业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主要成分为木屑,收集后外售给木制加工企业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内垃圾桶,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检修工序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一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