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科学技术局
2009年1月6日 12:04:55
 

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定全县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措施;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意见,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二)研究确定科技优先发展领域,搞好科学技术的纵深配置,实施科技兴县工程;组织编制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科技攻关、星火、火炬、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软科学研究等各类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各类科技项目指导性计划。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负责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管理成果转化资金。

  (四)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推进企业科技进步;发展和建立科技先导型企业,引导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参加重大技术引进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评估工作。

  (五)组织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推动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及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科技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六)负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工作;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七)组织力量,推动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组织科技交流与科技合作;管理全县科技信息网络工作;管理技术市场工作;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组织管理技术贸易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仲裁技术合同纠纷。

  (八)负责规划科研机构的合理布局,审核、申报县属全民所有制自然科研机构;审批技术开发机构,技术贸易机构;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资格初审;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九)指导、协调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科技管理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全县科技队伍的培训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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