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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物价局主要职责
根据《价格法》赋予的职责,物价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价格和收费实行管理、监督、调控和服务,当前物价部门的定位是“定规则,当裁判”,其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上级政府和物价部门下达的定价、调价任务。
(二)按照物价管理权限制定和调整县管非商品收费标准,负责收费许可证的管理和审核,规定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
(三)负责全县物价综合平衡工作,协调、仲裁部门之间、企业之间的价格关系和价格争议。
(四)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价格监督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提供市场价格信息。
(五)对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执行物价政策和价格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做好农副产品和地方工业品成本的调查研究工作。
(七)负责查处本县境内价格违法案件。
(八)负责主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决策听证会。
(九)加强对义务物价监督组织的领导。
(十)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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