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陈村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1-12-31 10:01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一)政府职能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乡镇政府职能和职责。
2、公开事项名称: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责。
3、公开事项名称:领导班子成员姓名、照片、职务、分工。
4、公开事项名称:机关工作人员姓名、照片、职务、分工。
(二)目标规划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全镇经济发展目标及完成情况。
(三)项目资金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各类专项资金(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
2、公开事项名称:抵御灾害等而接收捐赠款物。
3、公开事项名称: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4、公开事项名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
(四)决策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2、公开事项名称:乡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3、公开事项名称:重大项目情况。
(五)计划生育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2、公开事项名称:生育服务证审批。
(六)便民服务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办理养老、医疗费上缴。
2、公开事项名称:法律援助、各类民事纠纷。
3、公开事项名称: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七)工作动态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公益性事业的投资建设和完成情况。
2、公开事项名称: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情况。
(八)其他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依申请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标准目录
(一)政府职能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乡镇政府职能和职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委组织部、编办相关文件。
公开内容:乡镇政府职能和职责。
公开主体:镇党政办。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2、公开事项名称: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委组织部、编办相关文件。
公开内容: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责。
公开主体:镇党政办。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3、公开事项名称:领导班子成员姓名、照片、职务、分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委组织部、编办有关文件
公开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姓名、照片、职务、分工。
公开主体:镇党政办。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4、公开事项名称:机关工作人员姓名、照片、职务、分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委组织部、编办有关文件
公开内容:机关工作人员姓名、照片、职务、分工。
公开主体:镇党政办。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二)目标规划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全镇经济发展目标及完成情况。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内容:全镇经济发展目标及完成情况。
公开主体:相关部门。
公开时限:按月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三)项目资金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各类专项资金(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民政部门关于救灾救济相关规定。
公开内容:各类专项资金(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等)。
公开主体:镇财政所。
公开时限:按月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2、公开事项名称:抵御灾害等而接收捐赠款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民政部门关于救灾救济相关规定。
公开内容:抵御灾害等而接收捐赠款物。
公开主体:镇民政办。
公开时限:随时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3、公开事项名称: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民政部门关于救灾救济相关规定。
公开内容: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公开主体:镇民政办。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4、公开事项名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民政部门关于救灾救济相关规定。
公开内容:残疾人辅助器具和护理补贴发放。
公开主体:镇残联。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四)决策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内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公开主体:相关部门。
公开时限:及时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2、公开事项名称:乡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内容:乡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公开主体:相关部门。
公开时限:及时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3、公开事项名称:重大项目情况。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内容:重大项目情况。
公开主体:相关部门。
公开时限:及时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五)计划生育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计生部门关于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公开内容: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公开主体:镇计生办。
公开时限:随时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2、公开事项名称:生育服务证审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计生部门关于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公开内容:生育服务证审批;独生子女证办理。
公开主体:镇计生办。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六)便民服务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办理养老、医疗费上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内容:办理养老、医疗费上缴。
公开主体:镇劳保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2、公开事项名称:法律援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内容:法律援助。
公开主体:镇司法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3、公开事项名称: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内容: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公开主体:镇司法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七)工作动态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公益性事业的投资建设和完成情况。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委组织部、编办相关文件。
公开内容:公益性事业的投资建设和完成情况。
公开主体:相关部门。
公开时限:及时或随时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2、公开事项名称: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和建设情况。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内容: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和建设情况。
公开主体:相关部门。
公开时限:及时或随时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八)其他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依申请公开的其他内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的其他内容。
公开主体:相关职能部门。
公开时限:临时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公示栏、办事窗口。
公开对象:全社会。
三、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标准化制度
(一)政府职能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乡镇政府职能和职责。
依据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陈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审核,由有关责任部门予以公开。有关公开形式的制作,负责公开的责任部门确定内容后,交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制作。
2、公开事项名称: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责。
依据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陈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审核,由有关责任部门予以公开。有关公开形式的制作,负责公开的责任部门确定内容后,交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制作。
3、公开事项名称:领导班子成员姓名、照片、职务、分工。
依据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陈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审核,由有关责任部门予以公开。有关公开形式的制作,负责公开的责任部门确定内容后,交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制作。
4、公开事项名称:机关工作人员姓名、照片、职务、分工。
依据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陈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审核,由有关责任部门予以公开。有关公开形式的制作,负责公开的责任部门确定内容后,交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制作。
(二)目标规划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全镇经济发展目标及完成情况。
相关科室报党政办汇总后报主管领导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开。
(三)项目资金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各类专项资金(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
财政所报主管领导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开。
2、公开事项名称:抵御灾害等而接收捐赠款物。
民政办报主管领导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开。
3、公开事项名称: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民政办提出,主管领导和政务公开小组审核后公开。
4、公开事项名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
残联提出,主管领导和政务公开小组审核后公开。
(四)决策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经镇党委、政府审核,由有关责任部门适时公开。
2、公开事项名称:乡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经镇党委、政府审核,由有关责任部门适时公开。
3、公开事项名称:重大项目情况。
经镇党委、政府审核,由有关责任部门适时公开。
(五)计划生育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计生办报上级主管领导审批。
2、公开事项名称:生育服务证审批。
计生办提出,主管领导和政务公开小组审核后公开。
(六)便民服务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办理养老、医疗费上缴。
劳保所提出,主管领导和政务公开小组审核后公开。
2、公开事项名称:法律援助。
司法所提出,主管领导和政务公开小组审核后公开。
3、公开事项名称: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司法所提出,主管领导和政务公开小组审核后公开。
(七)工作动态类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公益性事业的投资建设和完成情况。
经主管领导审核。
2、公开事项名称: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和建设情况。
党委政府领导审核后公开。
(八)其他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1、公开事项名称:依申请公开的其他内容。
经分管领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