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力度。要求学校对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对代收费必须坚持不以盈利为目,多收部分要求其及时退还。二是进一步遏制有偿培训。严禁学校及教师利用教学场地为学生举办和参与举办有偿培训的培训班、补习班、强化班,中小学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育活动范围,所有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教学之列。三是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 (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严禁各校在”三限“政策之外以其他任何名义招收高收费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已任何名义加收学费。四是建立中小学生信息库。要求全县各中小学如实提供在校学生名单及联系电话,不定时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抽查,及时掌握学校的收费情况,对教育乱收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拒不姑息。全年共对全县30所学校进行收费情况检查,查处学校22所,违纪金额10.5万元,罚没入库5.23万元。
(程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