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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绛县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1 10:49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绛政发〔2021〕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绛县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绛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绛县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山西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晋政发〔2020〕19号)及《运城市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运政发〔2021〕8号)的精神,加快推进我县职教改革发展,全面提高职业学校办学实力,为绛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文化引领,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五抓一优一促”工作部署及县委“五四发展思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宗旨,以促进高水平就业为导向,以适应需求为引领,完善职教体系,促进产教融合,创新育人模式,提高办学水平,构建与绛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导向,注重全面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弘扬“大国工匠”和“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二)坚持需求导向,注重服务功能。
主动对接绛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发展战略,紧密对接人才市场和产业发展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完善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全方位服务绛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优化调整。
结合区位、生源、专业设置等状况,优化中职学校专业布局,实现中职学校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做大、做强、做优职业中学。
(四)坚持标准导向,注重质量提升。
以标准化建设统领职业教育发展,严把教学标准、课程标准,严格落实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办学条件标准等各项标准,大幅度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2年底,初步建成与绛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与区域人才需求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衔接、培养培训并重、体现终身教育理念、更加契合绛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中学;建成一所办学能力较强、特色鲜明、辐射周边、贡献力显著的职业中学;形成独具特色、服务当地、全市领先的应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高地。
具体目标:
——基础办学能力基本达标。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整体改善,实训设备配备水平与行业企业发展要求更加贴切,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更加广泛,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专业设置贴近需求。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建立专业设置随县域经济社会特别是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转型升级相匹配的学科专业结构,构建特色发展的专业布局。
——办学水平显著提升。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不断扩大,高质量人才更加适合产业发展需求,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声誉显著提升。
——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校企合作更加紧密,产教融合深度推进,职业教育推动我县能源产业、机加产业、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新型环保化工产业快速发展的作用显著提高,社会培训和新技术推广应用能力明显增强。职业中学对接行业产业更加主动,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结构、类型和质量更加适合绛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四、重点任务
(一)坚持党建立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强化立德树人导向。坚持党对职中工作的领导,掌握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主导权,保证学校始终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创新思政课方式方法,探索思政一体化建设模式,打造特色可学可看可复制的党建示范点,不断提高师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实施职业教育铸魂育人计划。推进职业学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落实好山西省职业教育铸魂育人“三个一”工程,到2022年底,争取建成特色文化育人品牌,加快推进立德树人好老师课程建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夯实基础地位,提升学校办学能力。
3.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争取县财政加大专项投入,大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到2022年底,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4.提升学校社会服务能力。协调各部门,加强以职中为基础的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发挥好县级职教中心功能,把学校建设成为面向县域各类学习群体,兼具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义务教育学生职业启蒙、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综合功能的办学实体,县级职教中心社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
(三)突出特色优势,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创新能力。
5.有效实施“131”工程,创职中升学就业新品牌。
“1”是首抓对口高考工程,对口高考一直是县职中传统优势,多年来县职中对口高考成绩稳居全市前三。“3”是积极组织师生参加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师生技能大赛、师生文明风采大赛三个大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训。“1”是积极组织学生外出实习,以实习促就业,以实习带动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责任单位:绛县职业中学)
6.落实“职教高考”制度。认真落实山西省“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积极协助支持高职扩招工作,持续加大职中与我市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的贯通培养,给职中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为高素质、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搭建“立交桥”。(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四)强化提质培优,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
7.提升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持续推进规范办学,全面提升职业教育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职业院校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职业教育管理文件,按照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要求,推进职业学校在招生、学籍、教育教学、实习、就业等方面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8.培养古绛工匠后备人才。围绕省、市、县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加快建立中职学校同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培养,将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文化素养与培养工匠精神和创新能力相融合,培养一大批弘扬古绛文化、传承技艺技能、富有工匠精神、勇于创新创业的古绛工匠后备人才,为绛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9.打造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严格落实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各项标准,以标准引领,强化内涵建设。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产业发展目标,建设职业学校骨干专业群。到2022年底,打造1个校企合作密切、产业特色鲜明、培养质量高、服务能力强的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形成信息技术、艺术、等绛县知名的特色品牌。推进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在选好用好国家规划教材基础上,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信息化资源。建设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实现县域及职中校内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0.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依托国家、省、市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定期选送优秀教师参加提升培训,定期参加校长和教师研修班,全面提升职业教育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水平;职业学校建立健全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在职业学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按照规定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启动建设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到2022年底,全县具有实践和教学能力的“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20%以上。(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11.建设职业教育智慧校园。落实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在运城市创建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过程中,绛县要把职业教育智慧校园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大幅提升我县职业学校信息化水平。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推动教学模式改革,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应用,构建线上线下协同教育新体系。组织开展县、校职业教育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积极参加省、市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提升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12.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落实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总体思路和“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积极构建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继续教育与终身教育相结合的培训体系,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使更多劳动者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深入推进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各乡镇政府)
(五)推进改革创新,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13.多元化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利用非财政资金,采取依法独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鼓励企业和公办职业学校合作举办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允许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职业学校。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和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科局、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14.推进产教深度融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山西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和认证制度,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推进运城市“1331工程”实施,加大职中教学、科研和县域产业发展的协作,校企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等服务,产出一批助推绛县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成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
15.创新建设高水平实训基地。创新实训基地建设方式,鼓励企业与中职学校共建生产与教学功能兼备的公共实训基地,推动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建设技术研发中心、技能鉴定中心、实验实训平台、名师(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等服务,全县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大型高水平实训基地。努力争取国家、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县财政做好资金配套。(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16.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动校企紧密合作,广泛开展校企“双元”协同育人,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校企联合设立专家指导委员会,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内容,制定校企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建立规范化的企业课程标准、评价考核办法等。积极开展实习实训、职工培训和生产经营活动。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单位:县工信科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17.加大“1+x”证书制度试点管理。按照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加大对全县“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的管理与指导,鼓励中职学校积极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推动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多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依托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稳妥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工作,为技术技能人才可持续发展拓宽通道。(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18.实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创新。健全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估。落实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建立县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办、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财政、农业农村、税务、扶贫等单位组成。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县级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召集人,县级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县职业教育工作,加强县级相关部门对职业教育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政策协调,部署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各成员单位就有关工作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教育部门负责做好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强化办学主体责任,深化区域内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快速响应需求,引导职业学校找准学校改革发展定位,增强自身办学能力,不断提升竞争力和贡献力。加强对职业教育办学行为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扶贫办、各乡镇政府)
(二)保障经费投入。
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公办职业学校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逐步提升,力争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落实国家职业教育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探索实施“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方式,财政投入逐步向办学条件改善显著,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服务成效明显的学校(项目)倾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三)营造发展环境。
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职业教育成才典型,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型人才社会地位和待遇,引导全社会转变人才观念,树立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加大对职业学校参加有关技能大赛成绩突出毕业生的表彰奖励力度。扩大职业教育活动周的影响,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三晋英才、能工巧匠和高素质高技能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