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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绛政办函[2022]6号
发布日期:2022-05-19 16:18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保证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利用和有序开发,不断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建城字〔2021〕90号)、《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运政办函〔2022〕4号)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通过普查进一步明确底数、排查隐患、消除风险,逐步建立全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绛县经济开发区,绛县城区范围内所有城市道路(含穿越中心城区的公路)、街巷,包括主次干路、支路、通道和其他公共区域。
二、普查内容
充分运用已开展的地下管线普查等工作成果,全面清查城市范围内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现状,获取准确的设施种类、构成、规模等基础数据。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绛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及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二)认真开展普查。绛县经济开发区、县直地下基础设施各权属单位可参照《住建部关于印发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的函》(建办城函〔2021〕208号)要求,科学制定《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方案》,方案要明确普查范围、工作内容、技术标准、实施计划、经费预算等。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普查,同时督促指导设施权属单位同步开展隐患风险排查工作,建立设施危险源及隐患风险管理台账。到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设施普查,摸清底数,消除隐患风险点。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积极推广可借鉴案例,推介可复制经验,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加快工作推进。要畅通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事故隐患信息报告渠道,建立快接、快处的处置工作流程,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危害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的行为,充分发动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更新管护。各相关单位要督促权属单位建立完善运行维护管理和应急抢险制度,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措施,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城市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防止设施带病运行。
(五)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各相关单位要利用普查成果,到2023年12月底前,建成设施数据、共建共享、动态更新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基本建立和完成并网运行。
(六)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智能管理。各相关单位要运用5G、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加强已有信息化和一体化展示。积极推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设施智慧化建设和改造,逐步搭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感知网络,探索建设路面塌陷隐患监测感知系统,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和事故监测预警能力,逐步实现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到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
联系电话:6522325
电子邮箱:jxzjjgysyg@163.com
附件:绛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