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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人民政府 关于承接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绛政发〔2022〕11号
发布日期:2022-03-15 08:45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1〕4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县本级承接行政职权事项11项。
现将具体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对承接的事项,要及时完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根据行政职权调整情况,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调整公布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以往公布的行政职权事项与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绛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