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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绛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增加点位外业调查与采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20 15:53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绛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工作,2022年10月19日,通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系统,给我县增加地理标志表层点位83个,83个点位外业调查采样资金290500元,拟由我局组织采购第三方实施,有意向的,于2022年10月20日起到2022年10月22日下午18点之前,到绛县农业农村局404房间报名。联系人:安子亮,电话1370059315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高等院校须有土壤学专业或农业资源环境专业设置,其他法人单位须有测绘甲级资质和从事土壤、土地质量调查及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或工作经历;能独立承担调查采样任务,不得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联合申报;无数据造假、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若为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及明细<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5、2022年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或零纳税证明;(依法不纳税的单位可以免于提供);

  6、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对供应商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022年10月20日

绛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