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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绛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印章 和应诉专用章的公告
绛政办函〔2022〕24号
发布日期:2022-11-15 16:31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优化绛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与应诉案件处理程序,提高办案效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绛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和“绛县人民政府应诉专用章”,以绛县人民政府名义出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文书,分别加盖绛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绛县人民政府应诉专用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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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