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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日期:2022-10-28 11:21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县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精神,现对全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县资产总额138021.24万元,较上年减少3.26%。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41344.58万元,占29.9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96676.66万元,占70.04%。负债总额12098.67万元,较上年减少15.06%。净资产125922.57万元。

  (一)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40052.16万元,占资产总额29.02%;固定资产47293.71万元,占资产总额34.27%;在建工程48629.68万元,占资产总额35.23%;长期投资48万元,占资产总额0.03%;无形资产1789.86万元,占资产总额1.30%。

  (二)资产配置、处置、收益、绩效情况

  2021年度,我县配置固定资产11642.26万元,无形资产261.77万元,处置资产1359.61万元。我县固定资产成新率为51.28%。

  (三)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县自用固定资产91960.61万元;自用无形资产2350.96万元;对外投资总额48万元,绛县融媒体中心长期股权投资48万元。

  (四)公共基础设施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县公共基础设施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单位2家。绛县水务局灌溉工程中泵站36座、水闸2座,水库工程中山区水库14座。绛县交通运输局国道4条、省道1条,共893.36公里。其中,一级公路8公里,二级公路48.66公里,三级公路61.75公里,四级公路774.95公里。文物文化资产1家。绛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文化资产共计1589个。其中,不可移动文物649处,可移动文物940件。保障性住房1家,绛县住建局公共租赁房共599套,面积35597.36平方米,累计投资6852.29万元。经济适用房131套。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科学配置、严格监管、规范流程等多种措施,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管理制度。为真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对2021年度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决的,原则上不得重新购置、建设、租用。如确需购建,严格按照配置标准配置固定资产,没有配置标准的结合履职需要和事业发展需求,厉行节约,合理配备。

  二是加大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力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从总量上看,要远高于行政事业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后,全县相应涉及的政府储备物资、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调入公共基础设施,按照要求将该资产按其账面价值在公共基础设施报表中反映,并在单位会计账簿中的“公共基础设施”科目中反映。

  三是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2021年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对单位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通过、已超过使用年限且不可使用、长期积压的待处置资产办理了资产核销手续,清理了长期以来挂账而不能使用的资产,并积极推进固定资产在单位内部调剂共享,鼓励跨部门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盘活了存量资产的可使用率,大大提升了单位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率。2021年度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1304.49万元,处置收益10.94万元。

  四是落实免收房产租金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当前疫情形势下,为支持我县中小微企业保经营、渡难关,县财政局转发了《关于落实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产租金事项的通知》,开通了免收租金政策咨询电话以及在微信工作群中及时解答免收政策。据统计,截至2021年度共减免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金92300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随着各主管单位管理意识的提升和巡察审计的加强,制度日益健全、操作日益规范,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各类新情况的出现,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尚未与预算管理形成统一体系。目前,预算管理使用的是财政一体化系统,而资产管理使用的为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两个系统各自独立运行,资金预算管理使用情况与资产购置处置情况相互割裂,主要通过单位的账务管理进行衔接,尚未形成由资金变资产、资产变资金或处置的有机整体,没有形成动态的资产管理体系。

  二是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尚未转固。在实际工作中,行政事业单位在财务会计核算时,存在在建工程长期挂账的现象,主要表现为挂账的在建工程在资产负债表中占比高、已投入使用的工程仍在“在建工程”科目中体现,不仅降低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而且影响资产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由于无法施工、无法顺利完成竣工验收等原因,也处于长期挂账状态,不利于在建工程的正常使用,造成资源浪费。

  三是公共基础设施等经管资产入账不全面。由于许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不同,交接不规范,造成许多资产未登记入账。如以前年度部分路灯、垃圾箱等工程由各建设项目部负责建设,建成后移交县住建局管理,无资产移交手续,主要由单位内部业务科室监管,没有进行会计反映和会计核算。

  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下步主要措施

  新年度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监督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鼎力协助下,积极面对新时代发生的新问题,开拓创新、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一体化建设。省级财政部门正在构建财政一体化系统,其中包含资产管理系统,目前为避免重复建设,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不能新建财政信息化系统,在省级财政部门一体化系统推行后,我们将努力加强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衔接,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衔接,并将公共基础设施、道路等经管资产全部纳入资产管理体系,努力构建与预算管理体系有效关联的资产管理系统,形成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动态资产管理系统,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时效性、全面性和智能化水平。

  二是积极推动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规范和加强基建管理,全面清理基建会计账务。对于尚不具备转固条件、计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实际成本,进行核实、确认;对于已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按规定及时办理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相关手续,确认固定资产入账成本等。各单位要主动掌握在建工程转固政策,避免造成工作滞后和被动,防止出现故意不办理在建工程转固、继续从已完工在建工程中列支各种费用支出、项目运行维护费用等行为。

  三是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入账。理顺单位岗位职责划分,以“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为原则,严格规范和把控公共基础设施标尺。督促单位做好公共基础设施台账入账,答疑解惑,做好相关政策解读。

  以上是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健全全面规范的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进国有资产公开透明、保值增值和有效利用,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