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3001)
发布日期:2023-01-10 15:27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根据绛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晋0826执恢190号,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4.7条规定,因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作废以下证书: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1 |
姚允龙、裴荣 |
绛房权证2010字第YF-0158号 |
绛县中条山路宇丰东城天韵小区14号楼301室 |
公告单位:绛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