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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03-04 10:14    来源: 绛县人社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负责人:  吴志强     绛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绛县文体北路56号              办公电话:0359-6524155

         办公室时间:8:00-12:00           夏季15:00-18:00     冬季14:30-18:00

   

    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就业促进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等。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加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认真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制度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表彰制度,拟订县政府奖励制度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人社局要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涉民涉企审批和服务时限,提高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扩大自主评审范围,下放职称评审权;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下放岗位聘用认定权限;开展“多证合一”试点,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便民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