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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教育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04-24 08:53    来源: 绛县教育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负责人:李海龙      绛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绛县振兴西街077号                   办公电话:0359-6526899

     工作时间:8:00-12:00          夏季15:00-18:00     冬季  14:60-18:00

 

绛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全县各级学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监督管理局属学校和局属事业单位,推荐、考察、考核、任免其主要领导干部;推荐县管高中领导干部。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监督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助学贷款发放工作;负责国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五、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县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负责报批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七、指导全县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八、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全县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九、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及劳动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十、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职业中学、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制定有关招生、考试、录取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效”改革,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主体作用,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统筹教育资源,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和质量的规范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