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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绛县文旅局 成文日期: 2023-04-25
标  题: 绛县文化和旅游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4-25
主 题 词:

绛县文化和旅游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3-04-25 14:57    来源: 绛县文旅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绛县文化和旅游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所列各抽查事项的现场检查。除现场检查外之外,“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中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抽样检测、专业机构检查等适当方式进行检查。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绛县境内的旅行社、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导游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检查对象。

  一、前期准备

  现场检查前,可根据需要,查阅企业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基本信息,或委托专业机构、第三方机构、数据公司,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事先检索,初步了解企业的存续情况、可能存在的问题等,提高检查效率。

  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在检查中,应注意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核查痕迹,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三、结果公示

  检查结果应当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履

  行相关程序并向社会公示。检查对象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企业名下;按照公式要求,完成公式,此次抽查完成。

  对企业的抽查检查结果类型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等级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