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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绛政办函〔2023〕3号
发布日期:2023-07-18 17:00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职权的下放承接工作,确保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职权边界进一步明晰,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绛县乡镇权责清单目录的通知》(绛政办发〔2022〕33号)精神,对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予以重新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共64项,其中法定事项20项,赋权事项45项,交叉重复1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此前印发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不再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