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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药品、疫苗、化妆品、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1 09:41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队、中心:
为规范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促进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疫苗、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晋药监规〔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药监局处罚基准.pdf
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