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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的通 知
发布日期:2023-08-21 09:40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队、中心:
现将《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晋市监发[2021]303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结合实际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公平合理与否,是行政执法工作的焦点与难点问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好省局通知,加强处罚案件的组织指导和审核监督,确保相关裁量基准在实际执法中不折不扣地得以执行。
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