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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 2023年度部门内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9-19 09:09 来源: 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
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检查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联合双随机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厂 |
抽查比例100%;抽查1次 |
4月—11月 |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附件1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
2023年度部门内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
抽查检查起止时间 |
发起主体/牵头单位 |
检查主体 |
1 |
一般监管对象抽查 |
定向 |
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生产设备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限期整改进展情况、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检查。 |
县域内一般排污企业(绛县开发区除外) |
每季度10% |
抽查比例固定,每家企业一年不超过2次。 |
1月—12月 |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 |
运城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绛县分队 |
2 |
重点监管对象抽查 |
定向 |
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生产设备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限期整改进展情况、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检查。 |
县域内重点排污企业(绛县开发区除外) |
每年100% |
抽查比例固定,每家企业一年不超过2次。 |
1月—12月 |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 |
运城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绛县分队 |
附件1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
2023年度部门内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
抽查检查起止时间 |
发起主体/牵头单位 |
检查主体 |
3 |
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对象抽查 |
定向 |
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生产设备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限期整改进展情况、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检查。 |
县域内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对象(绛县开发区除外) |
每年100% |
抽查比例固定,每家企业一年不超过2次。 |
1月—12月 |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 |
运城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绛县分队 |
4 |
特殊监管对象抽查 |
定向 |
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生产设备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限期整改进展情况、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检查。 |
每季度确定的特殊监管对象(绛县开发区除外) |
每季度30% |
特殊监管对象每季度变更,抽查企业不受每年不超过2次限制。 |
1月—12月 |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 |
运城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绛县分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