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绛县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绛政办发〔2023〕7号
发布日期:2023-06-15 09:49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绛县耕地保护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绛县耕地保护工作方案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和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特别是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实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保障项目用地,促进县域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扎实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加强耕地管控、激励多措并举保护,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逐步改善生存环境,有效防止破坏耕地行为,杜绝违法侵占耕地行为的发生,促进县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积极落实耕地保护目标。通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实现我县耕地保护目标,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6.5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3.23万亩。
(二)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通过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依规报国务院批准。
(三)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工作。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解决设施农用地等项目的占用耕地问题,按照“进一出一、先进后出、进优出劣”的方式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工作。
(四)积极争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努力争取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切实提高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水平。
(五)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投资合作模式,根据土地整治规划投资或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多渠道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六)加强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耕地保护监管队伍。健全耕地保护监管网络,创新耕地保护工作方式。
(七)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用地的意识,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等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保护责任,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耕地保护责任体系,达到责任体系完善、保护责任明确、保护措施到位、保护成效明显的目标。
(二)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实现占补平衡。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要求,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按照“进一出一、先进后出、进优出劣”的方式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实现对耕地数量、质量与生态保护的统一。
(三)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从严审查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标准,尽量占用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用耕地,避让优质农田,切实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凡是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律不予预审;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从严控制建设用地,引导项目用地向工业园区集中。
(四)建立和健全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网络。各乡(镇)党委、政府应建立村级协管员队伍,形成保护监管网络。开展耕地保护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在耕地保护上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并建立奖惩机制,对群众举报经查实的,应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
四、有关要求
开展耕地保护工作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决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刚性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务求实效。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要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纳入年度考核制度。县政府成立绛县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附件),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也要成立专门机构,全力以赴推进此项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制定出具体的耕地保护办法,各行政村要设立耕地保护村规民约,结合“4·22 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12·4 宪法宣传日”等节日,大力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营造耕地保护良好社会氛围。
(三)层层压实责任。通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对保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保护耕地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保护耕地不力、耕地不合理减少的,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得晋升,并给予处分。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土地执法监察部门,加大对农民建房以及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的监管力度,严防借新农村建设、国家重点项目、省重点工程、拉动内需项目等理由违法私建,滥占耕地。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及时发现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举报电话:0359—6528153
附件:绛县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绛县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翔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瑞轩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辨明 县政府办主任
李晓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刚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明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樊军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费临生 县统计局局长
赵军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柴海东 县水务局局长
李 江 县林业局局长
王 哲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局长
张燕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李晓峰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