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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C08210/2023-01514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与渔业
发文机关: 绛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4-26
标  题: 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双认证”攻坚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4-26
主 题 词:

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双认证”攻坚方案的通知

绛政办发〔2023〕5号

发布日期:2023-04-26 10:59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攻坚方 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绛县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双认证”攻坚方案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攻坚行动的通知》(晋农办质监〔2023〕53)和《运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的通知》(运农组办发〔2023〕7号)文件要求,为加速推动我县农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工作步伐,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双认证”攻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个主题,认真落实“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提升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为目标,逐步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职责明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工作力量,落实保障经费,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目标

  2023年11月底,绛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取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考核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即“双认证”。

  三、重点内容

  (一)理顺工作机制。按上级部门批准的机构设置文件,成立绛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检验中心内设办公室、业务室、理化检验室等股室。配备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40%,人员岗位设置合理并有明确的授权文件,应包括正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检测人员、内审人员、质量监督员、仪器设备管理员、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试剂耗材管理员、标准物质管理员等。同时开展全员培训,检验检测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完成时限为2023年5月底。

  (二)加强实验室软硬件建设。有专用的检测工作场所,方便仪器设备的集中放置,相互影响的检测区域应有效隔离,互不干扰;检测环境条件应符合检测方法和所使用仪器设备的规定,对检测结果有明显影响的环境要素应监测、控制和记录;检测场所固定并相对封闭,毒品和易爆品保存场所符合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有符合要求的保存场地,有领用批准与登记手续,毒品使用应有监督措施,试剂的贮存场所应有通风设施,检测室的仪器设备、电气线路和管道布局合理并符合要求,配备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消防设施,工作环境能满足检验检测通用要求。完成时限为2023年6月底。

  (三)配齐检测设备。仪器设备的数量、性能能满足所开展检测工作的要求,配备率不低于98%,仪器设备应有专人管理保养,在用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应为100%,并进行正常的维护,仪器设备应有唯一性标识,并贴有计量状态标识;有仪器设备一览表,有设备的购置、验收、调试、使用、维护、故障修理、降级和报废程序,并有相应记录;仪器设备独立建档,使用记录应能满足试验再现性和可追溯要求,包括开机时间、关机时间、样品编号、环境因素、使用人等;有仪器规程,并便于操作者对照使用。所用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满足检测方法灵敏度和精密度的要求,并有省市级颁发的计量校准状态标识。完成时限为2023年7月底。

  (四)健全管理体系。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完备,机构应明确规定达到良好工作水平和检验服务的质量方针、目标、并作出承诺;质量手册编写规范,覆盖质量体系的全部要素,内容符合相关要求,质量手册由主任批准发布;程序文件能满足机构质量管理需要,要按活动的逻辑顺序描述开展该项活动的细节,明确输入、输出和整个流程中各个环节的转换内容,对人员、设备、材料、环境和信息等方面明确具体的要求。阐明规定应做的工作和执行者,在何时、何地进行,所使用的仪器设备、依据的文件、控制方式、记录要求及特殊情况处理等,是否有可操作性,是否与本实验室实际操作情况相符。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必须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基本条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的要求。完成时限为2023年9月底。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3年4月﹣2023年5月底)。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分批次组织并完成内审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培训。同时,县综检中心对实验室硬件及附属硬件进行配套维修,并获取相应计量校准标识,为“双认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作好准备。

  (二)攻坚阶段(2023年6月﹣2023年8月底)。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专家按照认证要求对质量和技术记录逐项检查并提出意见,完成方法验证,完善方法验证记录表,开展实验室间比对。针对前期运行情况,对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进行培训。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要将在“双认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并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要积极联系夏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帮扶单位),多方努力,共同完成“双认证”资料制作、仪器设备的检定等前期筹备。

  (三)完成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0月底)。准备认证申请资料,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农业农村厅提交“双认证”请示,迎接双认证评审。

  (四)巩固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1月底)。根据评审意见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取得资质认定证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绛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双认证”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单位,负责对“双认证”工作的总体领导、指挥和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目标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具体组织实施,逐项落实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工作经费,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扶持资金;加大县财政投入,推动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

  (三)充实检验队伍。由于检验检测项目多任务重,近年来检验人员大量流失,检验人员“缺口”问题比较严重,要通过公开招考或招聘食品、化学、生物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充实检验队伍。

 

  附件:绛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双认证”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抄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县食安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附件:

  绛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双认证”攻坚

  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县级质检机构顺利按时取得“双认证”,县政府决定成立攻坚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  翔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大风   县政府副县长

  张维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王辨明   县政府办主任

  陈刚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利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蔚   县委编办主任

  吴志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王世伟   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有关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综检中心主任王世伟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