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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发展和改革局促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3-11-01 15:40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开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全面完成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新一轮项目建设高潮,推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精力围着项目转、资源围着项目配、工作围着项目干”要求,现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做法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快项目落地建设

  成立了绛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工作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基础设施建设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谋划、推进工作,研究解决突出矛盾及跨区域、跨行业重大问题。

  组建了铁路项目、公路机场项目、水利项目、能源基础设施、互联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应急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共九个工作专班。各副县长牵头负责分管领域专班工作,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绛县开发区管委会明确分工,保障项目扎实推进。

  充分发挥县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作用,对全县88个重点项目实行县级领导包联工作机制,推动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达效。

  (二)积极对上衔接,全力争取项目资金

  资金要素资源是项目建设的基础保障。今年以来,我局紧盯政策性资金重点支持领域,持续做好谋划申报、额度争取、落地实施等工作,为全县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1.专项债方面。2023年共谋划上报专项债项目44个,总投资49.61亿元,预计申请额度29.32亿元。其中28个项目通过省发改委审核,总投资33.79亿元,申请专债额度18.25亿元。

  截止目前,我县经过国家发改委审核通过的2023年第二批专项债项目为7个,总投资5.69亿元,专项债资金需求3.61亿元。

  2.中央预算内投资方面。截止目前,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共申请成功2个,中央预算内下达资金3610万元,即:总投资5746万元的运城市天清体育公园建设项目项目,中央预算内下达资金2000万元。总投资2亿元的绛县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供汽)项目,中央预算内下达资金1610万元。

  3.民间资本推介方面。截止目前,运城市第一批向民间资本推介我县3个项目,总投资7.67亿元,拟引入民间资本投资额3.6亿元。

  (三)聚焦项目谋划,全力夯实投资基础

  聚焦省、市重大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围绕重大基础设施、水利、公路、能源基础设施、装备制造、新材料、社会民生、文化旅游、农业农村、生态保护治理项目等重点领域,积极谋划对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支撑带动作用的项目。

  实行谋划、储备、在建项目库动态管理,随时将新项目、好项目纳入储备,做到谋划一个、入库一个,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的良性循环。

  1.谋划库情况。截至目前,谋划库项目共449个,总投资3500.2亿元,项目年度转化率达到15.28%。

  2.储备库情况。截至目前,储备库项目共170个,总投资410.06亿元,产业类项目个数占比67.65%,目前项目转化率26.55%。

  3.建设库情况。截至目前,建设库项目共106个,总投资261.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8.02亿元。

  二、存在问题

  (一)项目建设用地紧张

  我县去年“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比例只有现状的1.19,按照今年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到2035年前,我县开发区可用土地仅160余亩。

  (二)项目融资困难

  重大项目融资需提供有效担保,部分在建项目投资由于未形成固定资产,难以完成银行抵押,从而无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三)项目储备不够精准

  部分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热情高涨,但是对项目谋划只是停留在简单需求申报,甚至只有一个项目名称和简单的项目建设内容描述,缺乏可研报告、立项批复、规划、环评等等要件支撑,导致项目不能通过初审,就算通过审核资金获批后,也仍然存在项目无法落地、资金支付进度偏慢的问题和风险。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调度,推进项目进度

  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一步加大调度力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对所有未开工和在建项目,均明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实行倒排工期,未开工项目要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尽快落实开工条件,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建设;对在建项目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措施,确保按投资计划全力推进,顺利完工;对竣工未验收的项目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完善项目工程资料和财务资料,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  

  (二)明确责任,规范实施项目

  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由项目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

  (三)争取资金,保障项目建设

  全力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存在的问题。在资金要素方面,努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资金支持我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同时利用好国家、省、市各级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对重大工程项目开展融资服务,解决企业资金问题。

 

  绛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