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子女审批
发布日期:2023-12-08 11:31 来源: 么里镇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一、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二、审批条件:三孩及多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三、申报材料: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
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4、夫妻双方的户籍证明;
5、单位或村(社区)出具的婚育证明;
6、夫妻双方近期2寸横排免冠合影照片;
7、已开具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前置条件:
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要求生育(收养)子女的夫妻。
五、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部门:磨里镇便民服务中心
九、办理流程:夫妇带申报材料原件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卫健窗口审核→网上审核→制证→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