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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绛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1 10:47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规范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运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运政发〔2023〕4号)等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绛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征求并听取相关单位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9日,有关单位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2月9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绛县司法局法制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地址:绛县司法局法制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104室)
邮编:043600
邮箱:jxxzzfjd@163.com
联系人:高鸽
电话:15835982996
附件:绛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绛县司法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