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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南樊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07-08 10:22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负责人:王宏 绛县南樊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
办公地址:绛县南樊镇柴堡村
办公电话:0359-6587555
办公室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绛县南樊镇人民政府有发行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五)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六)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七)加强平安建设工作,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各项工作,推进网格标准化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法制宣传,调解民事纠纷,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做好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八)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九)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十二)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