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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 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绛市监监测字〔2023〕31号

发布日期:2024-02-29 15:17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近期,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涉及我县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二、绛县大交镇王蓉蓉商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绛县大交镇王蓉蓉商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的香蕉,经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该批次香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绛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绛县大交镇王蓉蓉商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香蕉共购进15公斤,货值74.7元;抽样检验3.41公斤,出售11.59公斤。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绛县大交镇王蓉蓉商店在购进该批次香蕉时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2023年1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抽检不合格通知后第一时间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未发现批次为2023年10月19日的香蕉,该商店负责人积极配合检查并于当日张贴召回公告(对不合格批次香蕉进行召回)。

  绛县市场监管局已于2024年1月16日组织复查验收,绛县大交镇王蓉蓉商店于2024年1月16日提交整改报告。

  (四)依法处罚情况

  绛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2月7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绛县大交镇王蓉蓉商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二、四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 74.7 元;

  (3)罚款 5000 元。

  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