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第四十二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6 16:38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驻村工作队:
根据《绛县银保监监管组 绛县财政局 人民银行绛县支行 绛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绛县金融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绛县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实施方案的通知》绛银保监﹝2021﹞3号文件要求,我县需要对第四十二批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进行贷款贴息,贷款银行为绛县农商行,时间为2024年10月已还清利息小额信贷,贷款总金额3071.67万元,涉及贷款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共645户,贷款年利率3.35%至4.65%,年利率未超过5%,贴息总金额87808.92元。
监督电话:12317 0359-8500138
附件:绛县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第四十二批拟贴息明细表.pdf
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