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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绛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发布日期:2024-12-21 15:46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绛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绛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2〕94号)《山西省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旅游资源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晋旅改发组〔2023〕3号)《关于印发〈运城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运旅普专〔2024〕1号)相关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为进一步摸清全县旅游资源家底,提高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促进全县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采用资料收集、现场核查、综合评价等手段,对全县的旅游资源开展调查,进行分类定级和系统管理,填报旅游资源数据库。通过普查,全面摸清旅游资源总量和规模丰度,综合评估资源品级品质和开发潜力,明确全县旅游产业的发展潜力和重点区域,为优化旅游空间布局、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提供基础依据;为加强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促进优质资源向优质产品转化,建设知名旅游地提供基础支撑。
二、普查范围
绛县行政区划范围内8镇2乡132个行政村。
三、普查对象
按照《山西省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对全县旅游资源进行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建筑与设施、历史文化遗存、旅游购物品和人文活动等8大主类、26个亚类、132个基本类型开展普查。
四、工作步骤
全县普查工作从2024年12月启动,2025年6月底结束,为期6个月,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前期筹备阶段(2024年12月26日前)
组建旅游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普查办公室、专业委员会,印发本工作方案,建立普查工作机制,做好组织后勤保障;组建县级普查工作队伍;组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开展前期宣传工作,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供新的旅游资源。
(二)普查调查阶段(2025年5月底前)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0日,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县级普查队伍收集基础资料,编制县级旅游普查实施方案,并由县普查办组织县级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县普查办组织协调、系统收集各相关局部门与旅游资源相关的详细资料,并组织各乡(镇)、村、景区填报预目录。
2025年1月21日—2025年2月19日,县普查办组织县级普查队伍整理补充完善《绛县旅游资源预目录表》;县普查办开展预目录自检工作,预目录提交省级技术总包单位进行审查。
2025年2月20日——2025年5月底,按要求开展实地调查与资源评价,全面核查登记、深挖新发现的资源点,填报资源调查表,进行自检、互检、抽检工作;将数据同步填报到山西旅游资源普查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县级专家委员会对县级普查队伍提交的原始资料进行检查,评定旅游资源,初步审查优良级旅游资源;市级、省级普查办组织对县级普查队伍上报的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进行抽检,取得省、市、县《绛县旅游资源普查资源单体抽检审核表》,抽检不合格的,立即整改,直至合格。根据普查结果,编制《绛县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含照片、视频资料)》《绛县旅游资源名录表》《绛县旅游资源普查区实际资料表》,经县级专家委员会评审后取得《旅游资源普查县级外业审核意见表》。
(三)成果编制报审阶段(2025年6月底前)
编制《绛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总结》、《绛县旅游资源普查报告》、《旅游资源普查图集》和《旅游资源照片集》,经省级、市级、县级分别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后,取得县级自审、市级审核、省级抽审的《绛县旅游资源普查县级成果审核意见表》,完成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绛县旅游资源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王辨明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 组 长:张小卫 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县文旅局、县文保中心、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档案馆、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人,各乡镇镇长,各景区(景点)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成立普查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小卫兼任,负责沟通、协调日常事务,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旅游资源普查是摸清家底、盘活资源、优化结构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表及责任分工,确保按期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要加强全局观念,服从指挥调度,密切协作配合。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各景区景点应全力配合技术支撑单位开展普查工作,积极主动提供资料收集、景区通行、实地调研等工作便利,努力形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合力,稳步推进普查工作开展。
(三)注重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及时报道普查工作动态,广泛宣传旅游资源普查成果,营造旅游资源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