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编号问题18)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6 17:05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负责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第18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及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绛县山西华暖建筑材料有限公司6.0/h冲天炉未拆除。
二、整改措施
1.对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未完成改造前不得生产;
2.督促企业加快签订电炉技术改造协议,按时完成改造。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山西华暖建筑材料有限公司6.0/h冲天炉已拆除;
2.电炉生产线已安装完成,同时配套建设了湿式电除尘器,并投入正常运行。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6日,共10天)向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孔先生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9-6698002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ycsjxdqb163.com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