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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编号问题18)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6 17:05    来源: 绛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负责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第18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及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绛县山西华暖建筑材料有限公司6.0/h冲天炉未拆除。

  二、整改措施

  1.对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未完成改造前不得生产;

  2.督促企业加快签订电炉技术改造协议,按时完成改造。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山西华暖建筑材料有限公司6.0/h冲天炉已拆除;

  2.电炉生产线已安装完成,同时配套建设了湿式电除尘器,并投入正常运行。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6日,共10天)向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孔先生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9-6698002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ycsjxdqb163.com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

2025年5月26日